考取2017年研究生并收到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,请按要求填写升学确认表,将调档函(原件)、录取通知书(复印件)附于表后,于6月1日前交至学院。按升学派遣的毕业生无报到证。 已与用人单位签约且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,如按照升学派遣,于 6月10日前仍未在网上解约或解除三方协议书的,将按签约单位派遣,发送档案。领取省外三方协议书的需要交回学院。